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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推拿职业学院2025年对口招生章程

发布日期:2025-01-02       浏览:

河南推拿职业学院2025对口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的精神,做好2025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对口招生”)工作,维护学院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为广大考生提供精准信息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4〕320 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南推拿职业学院对口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河南推拿职业学院

办学地点: 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学府街10号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层次:专科

学院概况:

河南推拿职业学院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河南省职业教育特色院校,主要培养适应中医药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要的高等技能型人才。

学院占地近400亩,在校生6000余名,环境优美,教学楼、实验楼、学生公寓楼、体育场、附属医院等教学生活设施完备,图书馆藏资源丰富。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高级专业技术人员100多名,省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优秀教师、行业协会知名专家等40余名,涌现出了“感动中原”年度教育人物王建华、硕士研究生导师宋朝功等一批名师、名医。

学院开设有针灸推拿、中医骨伤、中医学、护理、康复治疗技术、中药学中医养生保健、中医康复技术、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药品经营与管理等专业,生源遍布全国各省、市、自治区。

近年来,学院先后荣获“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河南省文明校园标兵”、“河南省职业教育特色院校”、“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工作先进集体”、“河南省卫生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院设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领导招生全部工作。

第十条 学院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学院对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 学院设招生监督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 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招生计划,结合学院的办学条件、发展定位、各专业就业状况等制定本年度分省分专业计划。

第十 具体招生专业计划以河南省教育厅官方公布为准。

第十 计划公布形式:招生计划主要有两个公布渠道:一是河南省教育厅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二是由学院通过官方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 录取工作在河南省教育厅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十 录取原则

1.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择优录取。

2.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原则: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结合各专业的录取条件,实行“专业清”的办法予以录取。即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先后次序,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比较语文·英语合卷、数学专业基础课。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

第十 退档原则:对招生专业计划录满且不服从专业调剂或身体健康原因不能满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录取条件的考生,学院给予退档。

第十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学院针灸推拿专业除视力残疾外,其他残疾类型不予录取。

十九 学院不委托也不允许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介入学院招生工作。考生录取结果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学院网站适时公布录取结果。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条 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收费标准执行河南省物价部门统一核定的标准。

学费:医学类为4800元/生·年;文科类为3700元/生·年;理工类4200元/生·年。

住宿费600元/·年。

第二十 新生报到:已录取的新生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报到。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学院同意不按时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信息,将上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报教育部备案。

第二十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和证书种类:学历证书由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颁发学校为河南推拿职业学院。其内容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学习起止年月;专业、学制、层次、毕(结)业;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照片及学院印章、院长签名;发证日期及证书编号,证件种类为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第二十 奖励和资助政策:

学院根据各类奖助学金评定办法,依据评定标准和结果,发放相应奖助学金。

1.服兵役学费资助: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按政策规定,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20000元;学生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每人每年最高20000元;在校生入伍的,退役复学后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

2.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向高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20000元。

3.奖学金:对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品学兼优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如遇政策调整,按照国家最新政策执行)。学院设有学业奖、三好学生奖、优秀学生干部奖、文明学生奖、自强之星奖、优秀应届毕业生奖、文明班级奖、文明宿舍奖等多类奖项。

4.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困难程度确定,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退役士兵均可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3700元。

5.勤工助学:学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上岗,学生通过劳动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第二十 其他:

招生咨询电话:0379-65234003 65232020

招生监督电话: 0379-65199557

学院网址:https://www.hltn.edu.cn/

学院招生网址:http://zs.hltn.edu.cn/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 本章程解释权归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12月10日


附件


序号

专业名称

学费(元/年/生)

1

针灸推拿

4800

2

中医骨伤

4800

3

中医学

4800

4

护理

4800

5

康复治疗技术

4800

6

中药学

4800

7

中医养生保健

4800

8

中医康复技术

4800

9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4800

10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3700

11

药品经营与管理

4200

合计